出品|亚佳知识产权(ID:yajia-ip)
作者|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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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2025知识产权大事件、#海外维权、#商标合规、#技术秘密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亚佳知识产权
2025年的知识产权领域风起云涌。从创纪录的司法判罚到全球AI规则的激烈博弈,从海外维权的高光时刻到数据资产的破冰实践——这些事件共同揭示了一个核心真相:知识产权已从单纯的法律盾牌,进化为决定企业生存与增长的战略利刃。能否读懂这张交织着风险与机遇的地图,将直接影响企业未来的航道。
年度核心趋势
四大不可逆转的变革
纵览全年,四个结构性的变革方向已清晰可见,并深度重塑了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治理逻辑:
01从“数量”到“质量”的根本性转向
这一趋势贯穿专利、商标、版权等所有领域。政策强力引导、司法重点护航,“高价值专利”与“高信誉品牌”成为硬通货。同时,监管重拳打击低质、非正常申请及违规代理机构,旨在从源头净化创新生态,标志着“质量取胜”时代全面来临。
02数字经济规则成为核心竞技场
全年主线围绕人工智能与数据的知识产权展开。AI训练数据的合法性、生成内容的版权归属、数据资产的确权与运营,成为全球司法与政策博弈的焦点。侵权场景也从线下向直播带货、社交媒体、元宇宙等虚拟空间深度蔓延。
03保护体系呈现“立体化”与“刚性化”
形成了 “民事赔偿天价化、行政处罚精准化、刑事打击常态化” 的立体格局。惩罚性赔偿广泛适用且数额屡破纪录;刑事门槛降低,对商业秘密、商标假冒等行为的打击力度空前;行政监管则快速细化规则并强化联动惩戒。侵权与违规的代价已不可同日而语。
04海外战场:风险加剧与能力建设并行
中国企业同时扮演着“维权先锋”与“风险主体”的双重角色。海外纠纷日益高频复杂,但国家支持体系(如涉外纠纷规定、WIPO案例入选)与企业自身维权能力(如主动发起跨国诉讼)也在同步升级,为企业出海提供了更复杂的博弈空间和更有力的后台支撑。
2025年重大事件
月度全景图
以下按月梳理的里程碑事件,是上述趋势最直接的注脚,也为企业提供了最具体的行动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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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月份 |
重大事件 |
核心内容与影响 |
属性(避坑/契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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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月 |
中国正式加入《海牙协定》 |
为企业以极低成本、单一程序在全球超90个国家保护外观设计打开高速通道。 |
发展契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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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月 |
苏州中院发出首份涉技术秘密诉前禁令 |
24小时内裁定,彰显司法保护商业秘密的 “速度”与“力度” ,为权利人提供紧急救济范本。 |
避坑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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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月 |
腾讯在美获6.16亿元版权赔偿 |
中国企业海外维权里程碑,极大提振出海企业通过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的信心。 |
发展契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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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月 |
美国商标“暴雷”事件™ |
因代理违规,超5.3万件中国企业的美国商标被撤销、终止,暴露跨境知识产权服务的系统性风险与选择合规代理的极端重要性。 |
重大避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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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3月 |
国务院公布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处理规定 |
为企业处理海外纠纷提供官方的系统性支持与指引,是国家层面的“维权后盾”。 |
发展契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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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4月 |
最高法院种业侵权案判赔5354.7万元 |
对源头性、重复性恶意侵权适用惩罚性赔偿,彰显司法对关键领域侵权“零容忍”的态度。 |
避坑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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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4月 |
“山寨乐高班”商标侵权案宣判 |
上海青浦法院对搭建全国200多家加盟店的侵权源头公司,适用3倍惩罚性赔偿,判赔3500万元。 |
重大避坑 / 维权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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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略启示:面对系统性侵权网络,权利人可以精准起诉核心运营者,寻求“一揽子”解决方案的判决,从源头震慑并高效解决全网侵权问题,避免陷入与数百家终端店铺的诉讼泥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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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4月 |
“两高”发布新司法解释,降低商业秘密入罪门槛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新司法解释,将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入罪标准(造成损失或违法所得)从50万元降至30万元,并明确将“电子侵入”列为独立犯罪手段,大幅提升了刑事打击的力度和范围。 |
重大避坑 / 维权契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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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4月 |
《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正式发布 |
国家知识产权局编制发布,从战略规划、人力资源、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产品研发、生产及供应链和法务管理等企业运行各环节,提供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与纠纷应对的策略建议,旨在系统性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
发展契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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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4月 |
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国家标准换版推进 |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发布通知,要求全省企业贯彻新版《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GB/T 29490-2023)国家标准,并推动ISO56005国际标准试点,旨在通过标准化管理持续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规范化水平与综合能力 |
发展契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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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4月 |
鲁某发等假冒注册商标案(“哈利·波特”周边产品案) |
被告人未经许可生产销售带“HARRY POTTER”等商标的魔法袍等商品,非法经营额达1125万余元。 |
重大避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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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明确了即使被诉标识增加了缺乏显著特征的要素,只要不影响体现注册商标显著特征,仍可认定为“相同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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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4月 |
赵某年、张某燕假冒专利案 |
被告人在化妆品包装上擅自标注他人发明专利号并销售,非法经营额156万余元。 |
重大避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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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明确了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入罪标准,强化了专利刑事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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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5月 |
《2025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推进计划》印发 |
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该计划,明确七个方面118项重点任务,涵盖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强化保护、完善市场运行机制、提高服务效能等,为全年知识产权工作提供顶层设计与行动路线 |
发展契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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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5月 |
最高法发布“天然蛋白酶3”商业秘密跨境保护案 |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认定新西兰艾某公司的系统性技术方案构成商业秘密,判决中国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180万元。
此案明确了碎片化公开信息组合而成的完整技术方案仍可受保护,并展示了中国法院平等保护外方商业秘密的立场,为跨境技术合作提供了司法信心 |
发展契机 / 规则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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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6月 |
英国“茵宝”案确立“售后混淆”侵权规则™ |
英国最高法院终审判决认定,即使消费者在购买时未产生混淆,但购买后旁观者或社交媒体上的混淆(即“售后混淆”)单独即可构成商标侵权。这大幅拓宽了商标保护边界,对品牌方维权是利好,对模仿者则是重大风险。 |
重大避坑/维权契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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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6月 |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八起侵犯商业秘密典型案例 |
集中曝光通过“偷拍图纸”、“社交软件传密”、“带密入职”、“爬取数据”等多样化手段侵权的案件。 |
重大避坑 / 策略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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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略启示: 1. 风险点无处不在:泄密渠道从线下扩展到微信、钉钉等线上工作场景; 2. “三位一体”保护:案件展示了行政查处与民事诉讼、刑事追诉的联动效能,企业应善于利用多种渠道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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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6月 |
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台《关于促进和规范知识产权运营工作的通知》 |
通知从十二个方面对知识产权运营工作进行系统部署,包括分类指导、畅通流转、提升评估服务能力等,旨在引导企业建立知识产权质量评价和价值评估机制,促进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 |
发展契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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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6月 |
国家知识产权局“蓝天”行动祭出重拳 |
对35家代理大量非正常专利申请的机构拟作出停业、吊销执照等重罚,另对65家立案调查,从源头打击行业乱象。 |
重大避坑 / 行业净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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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7月 |
全球数字经济大会发布数据知识产权案例 |
发布《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标志着数据资产的确权与价值实现进入实践阶段。 |
发展契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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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7月 |
深圳中院终审“潮玩神韵”抄袭案 |
法院认定,对知名潮玩形象仅做局部“换皮”而抄袭其“核心风格与辨识度”,足以造成消费者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 |
维权范例 / 裁判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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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创新性地采纳了法官依职权进行的市场调查作为关键证据,为打击文娱产业“高级抄袭”树立了新标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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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8月 |
北京市检察院发布《商业秘密保护与风险防范指引》 |
结合办案经验,为企业系统性构建商业秘密管理体系提供了官方指引,涵盖秘密点梳理、保密措施设定、证据留存、维权路径选择等全流程 |
发展契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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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8月 |
国知局提高“撤三”(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门槛™ |
为遏制对该制度的滥用,国知局修订审查指南,加重了申请人的初步举证责任。这意味着企业维护已注册商标的成本和策略需相应调整。 |
策略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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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9月 |
“引流直播带货”侵害商标权案发布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认定在直播间背景、主播话术、摆台中刻意嵌入他人商标,导致消费者误认为品牌官方直播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
新型避坑 / 裁判风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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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略启示:在新商业模式中,商标侵权的边界已扩展至“场景混淆”。企业维权需关注直播、短视频等虚拟场景中的商标性使用行为;商家营销也需避免刻意营造与知名品牌的虚假关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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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9月 |
真假“托马斯”商标侵权案/仿冒玩具商标侵权案适用三倍惩罚性赔偿™ |
针对持续十年的恶意仿冒行为,法院在侵权人拒不提交财务账册的情况下,依法适用举证妨碍规则,参考行业平均利润率计算获利并判处三倍惩罚性赔偿,全额支持权利人500万元诉请。此案彰显了对顽固侵权行为的“顶格”打击。 |
重大避坑/ 索赔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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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略启示:此案为对抗不诚信的侵权方提供了强力武器。权利人可主动提供行业利润率等参考数据,若对方阻碍举证,可积极主张适用“举证妨碍”规则,由法院支持对己方有利的计算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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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9月 |
《商标注册申请快速审查办法》施行™ |
符合条件的商标申请可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这对于急需商标确权以开展融资、上市或应对侵权的高新技术、跨境电商等企业是重大利好。 |
发展契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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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9月 |
第十五届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举行 |
行业盛会以“传承·变革·共享”为主题,聚焦商标品牌建设工程,探讨新业态保护与国际化布局,为品牌发展指明政策方向 |
发展契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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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9月 |
全国首例线上“剧本杀”侵权案等入选年度十大热点 |
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AIPPI)中国分会发布的年度十大版权热点案件,涵盖了线上“剧本杀”侵权、游戏内容提前泄露、生成式AI服务侵权等全新业态案件。 |
行业风向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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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标志着版权执法的焦点已全面覆盖数字经济最活跃的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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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9月 |
三家专利代理所被吊销执照,预审资格被停 |
北京深川、北京迅科佳、深圳国联3家机构被吊销执业许可证,并同步被停止专利预审服务资格,形成“行政处罚+行业服务限制”的联动惩戒。 |
重大避坑 / 监管落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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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10月 |
“贵酒”商标案终审落槌 |
江苏高院终审判决,要求上海贵酒立即停止使用包含“贵酒”字样的企业名称,并赔偿贵州贵酒419万元。长达六年的诉讼表明,即便已注册为企业名称,若与他人享有较高知名度的注册商标冲突,仍有被判令停止使用并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 |
重大避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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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10月 |
泡泡玛特在美发起大规模商标维权诉讼:针对189家中国跨境电商卖家销售假冒LABUBU产品的行为,在美国法院提起诉讼并成功获得法院禁令 |
此案为所有依赖跨境电商业态的企业敲响警钟。美国法院的程序可能导致卖家账户被快速冻结、资产被划扣。
企业必须极度重视知识产权合规,在产品上架前进行严格的商标、版权审查,避免陷入此类高风险诉讼。 |
重大避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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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10月 |
《专利审查指南》修改,明确AI审查规则 |
为AI、大数据等前沿技术的专利保护与伦理审查设立国家标准。 |
避坑与契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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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10月 |
Ziff Davis诉OpenAI案取得进展,明确“robots.txt”法律效力 |
美国联邦法官裁定,网站用于阻止网络爬虫的robots.txt协议文件,其法律性质类似于“请勿践踏草坪”的告示牌,而非受法律保护的技术措施。 |
重大避坑 / 规则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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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意味着仅凭此协议难以依据《数字千年版权法》起诉AI公司爬取数据,企业需寻求更强的技术或法律保护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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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
《关于加强商标使用管理的通知》发布™ |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规明确七类商标违规行为红线,包括禁用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违规标注“驰名商标”字样、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等。
商标使用监管从“粗放”进入“精细”时代,企业宣传与产品标注需立刻自查。 |
合规避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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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11月 |
特斯拉起诉商家使用其标志作社交媒体头像™ |
有商家将特斯拉商标用作社交媒体账号头像进行引流招揽客户,被法院认定构成商标侵权。此案明确了在数字营销中,未经许可将他人商标作为账号头像、背景等用于商业推广,同样构成侵权。 |
新型避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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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11月 |
前员工“隐身”开公司窃密,被判赔1.66亿元 |
创三名前员工通过配偶持股隐名设立竞争公司,持续使用原单位核心技术达十余年。最高人民法院二审首次在商业秘密案中适用惩罚性赔偿,全额支持原告诉求,判赔1.66亿元。 |
重大避坑 / 维权范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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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略启示: 1. 严惩“隐名侵权”:司法穿透识别实际控制人,追究自然人连带责任,解决了维权中“打公司不打个人”的痛点; 2. “反向工程”式举证:权利人以精湛的技术比对,通过侵权产品结果反推技术秘密使用,攻克了商业秘密“举证难”的核心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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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11月 |
“酷动”与“脉动”商标纠纷终审 |
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酷动”商标有效,并宣告达能“脉动”相关外观专利无效。
此案揭示了通过多维度知识产权组合进行攻防的复杂性 |
策略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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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11月 |
“香兰素”天价赔偿案执行完毕,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
曾创下1.59亿元判赔纪录的“香兰素”案,侵权方最终履行赔偿。 |
维权契机 / 司法风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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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与后续的吉利诉威马案(6.4亿元)等,共同标志着商业秘密高额判赔已进入常态化,显著提振了企业维权信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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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
应对“商标抢注+恶意维权”的反诉胜利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明确打击恶意诉讼。在一起具体案件中,被抢注商标的企业通过提起 “不正当竞争”诉讼,成功反击了抢注者的恶意投诉和诉讼,获得赔偿。 |
维权契机 / 反击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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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略启示:面对以勒索为目的的商标抢注和恶意维权,企业不应仅局限于商标异议程序,可积极考虑提起反不正当竞争诉讼,直接追究其扰乱市场秩序的恶意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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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11月 |
浦东科创板知识产权大会召开并发布多项指引 |
大会发布《开源软件知识产权布局及风险防范工作指引》,建立“首批海外知识产权合作单位库”和“第四批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并签订跨区域快速协同保护协议,为科创板企业提供开源治理、海外维权及协同保护的全方位支持 |
发展契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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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11月 |
跨境电商售假“依视路”眼镜,公司及负责人被判刑 |
被告单位通过在香港设空壳公司、境外抢注商标、虚构授权等复杂操作,将国产假冒眼镜伪造成“原装进口”销售。 |
重大避坑 / 刑事打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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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穿透其合法化伪装,认定单位及负责人胡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胡某被判刑3年8个月,罚金3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4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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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11月 |
APM珠宝著作权刑事保护案(全国珠宝行业首例) |
上海黄浦法院一审宣判,被告大规模仿制APM MONACO品牌500余款原创设计,涉案金额逾500万元。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4.2年,罚金近300万元。 |
维权范例 / 行业标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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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突破了传统商标保护模式,首次在刑事层面系统确认珠宝设计作为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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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12月 |
“金牌骨”商标案厘清通用名称正当使用边界™ |
法院判决指出,“金排骨”作为商品通用名称可以被正当使用,但竞争者模仿具有知名度的特有包装装潢,则构成不正当竞争。此案精准划分了商标权利与公共领域、正当竞争与不正当模仿的界限。 |
策略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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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12月 |
注册近似商标“傍名牌”被判赔300万 |
深圳法院明确,即使获准注册了商标,但如果是恶意抢注并攀附他人已有一定影响的标识,造成市场混淆,仍构成不正当竞争,需承担高额赔偿。 |
重大避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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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12月 |
索尼与腾讯就《荒野起源》游戏侵权案达成和解 |
这场历时半年的跨国诉讼,最终以双方和解、腾讯推迟游戏发售并修改素材告终。 |
策略启示 / 商业现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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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清晰地表明,在复杂的商业利益面前,顶级公司间的知识产权诉讼常常是商业谈判的延伸和筹码,最终导向新的合作平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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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
团伙假冒品牌手机翻新案 |
被告人董某某等人回收旧手机,更换非原厂零件后贴上知名品牌商标,以“二手正品”销售,金额47.3万余元。董某某因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
重大避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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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12月 |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裁判文书入选WIPO数据库 |
34篇裁判文书被纳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全球法律数据库,标志着中国知识产权司法实践的最新成果已成为可供全球借鉴的“中国方案”,极大提升了中国企业在海外维权的底气和谈判筹码。 |
发展契机 |
企业三维度行动指南
将趋势转化为竞争力
面对复杂的局势,企业必须在战略、创新与风控三个层面协同行动。
1. 面向管理层:做出三大战略决策
管理层需超越法律视角,将知识产权视为核心资产进行战略配置:
决策一:投资“质量”与“合规”,而非“数量”:
批准预算与政策,将重心转向高价值专利培育、高信誉品牌建设与数据资产盘点。同时,将知识产权合规(包括商标规范使用、商业秘密保护、数据来源合法)提升至刑事合规高度,纳入核心考核。
决策二:建立“主动式、立体化”风控体系:
责令构建覆盖研发、生产、营销、出海全链条的风控体系。特别关注AI数据合规、核心技术秘密、出口产品自由实施(FTO)分析,并建立对直播、社交媒体等新型侵权场景的监控机制。
决策三:善用“生态化”公共资源与“组合化”维权策略:
指令团队主动对接专利导航、商标快审、海外维权指导等公共服务。在维权时,善于运用“行政举报+民事诉讼+刑事报案”的组合拳,并学习通过“反不正当竞争诉讼”、专利无效宣告等多维手段进行主动反击。
2. 面向IP与业务团队:落实四项精准操作
你们的专业工作是战略落地的关键:
操作一:布局讲求“策略与速度”:
重要项目上市前,评估利用商标、专利快速审查通道。海外布局时,务必委托信誉良好的合规代理机构,彻底规避“暴雷”风险。
操作二:使用宣传严守“红线”并留存证据:
立即对照《商标使用管理通知》等新规自查。日常注重留存研发记录、过程文件,为可能的诉讼,特别是应对“举证妨碍”和证明“技术秘密点”做好准备。
操作三:维权取证注重“新型场景”与“实质穿透”:
监控维权时,不仅要关注传统侵权,还要收集社交媒体、直播场景的侵权证据。面对利用跨境电商、境外架构等伪装的侵权,要准备材料协助司法进行“实质穿透”审查。
操作四:资产管理区分“权利边界”并构建组合:
清晰认识商标、著作权的合理使用边界。通过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的多重知识产权组合,构建立体保护网。
3. 面向市场与出海团队:筑牢四道防火墙
市场风险无处不在,必须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防御:
防火墙一:营销素材“版权商标双审”
所有市场宣传活动在上线前,必须完成版权溯源与商标合规双重审核。
防火墙二:产品上市“FTO与品牌标识双清”
在主要出口市场,必须完成专利自由实施(FTO)分析与商标标识的彻底清查。
防火墙三:供应链与渠道“反仿冒责任共担”
在与供应商、经销商的协议中,明确知识产权担保与反仿冒条款,建立可追溯的管理体系。
防火墙四:纠纷应对“专业与证据双依托”
完整保存全链条证据。一旦涉诉,立即启动预案,并依托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及专业机构,积极应对。
结 语
2025年的篇章已经写就,它既是严厉的警示,更是清晰的启示。知识产权不再是成本的边缘,而是价值的中心;不再是风险的来源,更是增长的引擎。唯有主动洞察规则之变,系统布局资产之棋,将无形的智慧转化为有形的权利与优势,企业方能在未来的全球竞争中,赢得确定性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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