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31165959号第30类"小雅君优选"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的决定
商标撤三字[2026]第W055299号
青海雅君餐饮有限公司:
昆明格瓦拉科技有限公司:
青海雅君餐饮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以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委托亚佳智产(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08月20日向我局申请撤销昆明格瓦拉科技有限公司第
昆明格瓦拉科技有限公司在指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交其使用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商标注册人昆明格瓦拉科技有限公司如对我局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商标图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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