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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53283197号第38类"缘见"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的决定

时间:2026-05-20   来源:亚佳智产

 关于第53283197号第38类"缘见"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的决定

商标撤三字[2026]第W053362号

新余清鑫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深圳字节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新余清鑫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以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委托亚佳智产(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06月06日向我局申请撤销深圳字节时代科技有限公司第53283197号第38类“缘见”商标在“互联网广播服务”等全部核定使用服务上的注册。经审查,我局予以受理,并通知深圳字节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在收到我局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我局提交其在2022年06月06日至2025年06月05日期间使用该商标的证据材料,或者证明存在不使用的正当理由。

  深圳字节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在指定期限内未向我
局提交其使用第53283197号第38类“缘见”商标的证据材料,或者证明存在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撤销第53283197号38类“缘见”商标,原53283197号《商标注册证》作废,并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商标注册人深圳字节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如对我局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商标图样如下:

第53283197号38类“缘见”商标图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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