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33854048号第25类"EDTREK"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的决定
商标撤三字[2026]第W088300号
杭州汉肯科技有限公司:
常州市逸动人生运动用品有限公司:
杭州汉肯科技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以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委托亚佳智产(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向我局申请撤销常州市逸动人生运动用品有限公司第33854048号第25类“EDTREK”商标在“服装”等全部核定使用商品上的注册。经审查,我局予以受理,并通知常州市逸动人生运动用品有限公司在收到我局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我局提交其在2022年11月26日至2025年11月25日期间使用该商标的证据材料,或者证明存在不使用的正当理由。
常州市逸动人生运动用品有限公司在指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交其使用第33854048号第25类“EDTREK”商标的证据材料,或者证明存在不使用的正当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撤销第33854048号第25类“EDTREK”商标,原第33854048号《商标注册证》作废,并予公告。
商标图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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