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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79496317号“星享鲜XING XIANG XIAN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6-07-16   来源:亚佳智产

关于第79496317号“星享鲜XING XIANG XIAN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6]第0000139126号

申请人:汤友强

委托代理人:亚佳智产(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79496317号“星享鲜XING XIANG XIAN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之时,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76050552号“星享”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仅在“日间托儿所(看孩子);帐篷出租;提供野营场地设施”服务上获得初步审定。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服务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服务不属于类似服务,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未构成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43类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商标图样:

79496317号“星享鲜XING XIANG XIAN及图”商标图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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