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商标局突然通知有人申请撤销这个商标
您想反驳却无法拿出合理的使用证据
最后眼睁睁看着商标被撤销
辛苦经营的品牌江山拱手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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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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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我们常说的 “撤三”—— “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程序。它像一把 “双刃剑”:既能清理闲置的商标资源,让真正想用的人拿到机会;也可能让疏忽大意的商标权利人,一夜之间失去辛苦注册的品牌标识。
今天就把 “撤三” 的全流程拆解开,从申请到维权,每一步该做什么、要注意什么,一次说明白。
先搞懂:什么是 “撤三”?
商标 “撤三”,全称是 “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 ,是我国商标法规定的一项制度。简单来说,如果一个注册商标在连续三年时间里,没有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进行合法、真实、有效的商业使用,那么任何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商标。
这里的 “使用”,得是在市场交易过程中,真实地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并起到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才行 。
举个例子
北京某电器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黄某,于2012年2月21日经商标局核准注册某商标(下称"诉争商标"),专用权期限至2022年2月20日。
到了 2020 年,黄某收到“有人以诉争商标连续三年没有使用为由,申请撤销该商标”的通知函 。黄某觉得自己一直在用这个商标,没太当回事,仅向行政机关出示了一些网店的销售截图 。结果行政机关审查后认为,这些证据不足以证明诉争商标在指定期间内、在核定商品上有公开、真实、合法的商业使用,最终决定撤销该商标在核定商品上的注册 。
从这个案例能看出,商标 “撤三” 一旦启动,商标注册人得严肃对待举证环节,不然很容易失去商标权。
证据有效性如何判断?
每个企业的商业场景都有所不同,因此商标的使用证据没有固定模板,但必须符合四大底层逻辑。掌握这四个原则,任何形式的证据都能成为你的维权利器!
时间锚点原则:给证据打上"时空标签"
关键要求:
✅ 必须覆盖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指定期间
✅ 必须精准对应被申请撤销的具体商品/服务
避坑指南:
⚠️ 后补的合同/发票无效!
⚠️ 集团内部调拨单≠对外使用证据
真实可信原则:让证据"自带防伪码"
关键要求:
✅ 网络证据必须可验证(如带区块链存证ID)
✅ 纸质证据必须保留原始载体(避免后期诉讼时需出示)
避坑指南:
⚠️ 禁止PS修改任何证据内容!
资质合规原则:先有"准生证"再谈使用
关键要求:
✅ 特殊行业建议提交经营资质(如食品需《食品经营许可证》)
✅ 授权他人使用的,建议提供合法备案的许可合同
避坑指南:
⚠️ 借用他人经营资质的证据无效!必须主体一致
证据链闭环原则:让证据"自己会说话"
关键要求:
✅ 形成"谁用-何时用-何处用-如何用"的完整逻辑链
✅ 多类型证据相互印证
商标证据不是填空题,而是证明题。掌握这四大原则,任何形式的证据,都能成为你商标使用的"铁证"!
商标 “撤三” 申请流程详解
申请人视角
时间线:从提交-商标局受理-撤三方答辩-决定大约需要8-10个月。
①递交申请材料:
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交《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需清晰列明要求撤销商标的注册号、类别及注册人名称。
同时,申请人需要提供初步证据,证明权利人存在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情形。
②关键节点:
根据商标局2025年的最新要求,撤三申请人需提交以下三类初步证据:
第一类 注册人基础信息
范围:经营状态(存续/注销)、经营范围、商标注册情况
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商标网
第二类 商标未使用的市场调查报告
1 网络检索证据:
至少3个平台(如百度/淘宝/京东/行业网站)的连续5页整页截图,含时间戳、URL;
关键词需包含“注册人名称、商标名称、商品名称+核定商品/服务等”。
2 实地调查证据(若注册人存续):
经营场所照片、市场商户声明、展会核查记录等。
3 第三方调查报告:需加盖机构公章增强效力。
需包含调查方法、时间范围(覆盖连续三年)、结果分析及法律依据
第三类 《真实性承诺书》
隐瞒身份或提交虚假材料将面临信用惩戒或行政处罚!
一般实务中,如果提交了第一类、第二类中的网络检索证据、第三类,同时你在理由书里充分理论了“为什么对方不可能使用商标”的理由,即使没有其它项证据,撤三受理的成功率也会增加。
③收到裁定书:裁定生效,如果不服需要在15日内向商评委申请复审。
商标局视角
时间线:从受理-通知撤三答辩方-做出决定一般为7至9个月
①形式审查与受理: 接收撤三申请,进行形式审查(检查申请文件是否齐全、符合格式要求、费用是否缴纳等)。
结果 (合规): 申请符合要求,予以受理,生成案件号。
结果 (不合规): 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逾期未补正或补正仍不合格的,不予受理。
②通知答辩: 【核心步骤】 案件受理后,商标局向撤三答辩人(即商标注册人) 发出《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即举证答辩通知书)。

内容: 通知注册人其某商标被他人申请撤销,要求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商标在指定三年期间(通常是申请撤销之日向前推算三年)在核定使用商品/服务上的使用证据,或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
送达: 通知书发送至注册人地址(以商标注册证记载的地址为准);送达方式通常为邮政挂号信;如果挂号信被邮局退回,则商标局会公告送达。
③裁定:实质审查证据/理由,根据证据和理由进行判断后,可能形成以下三种结果:
维持注册:如果商标注册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交了充分且有效的证据,能够确凿证明在撤销申请提出前三年,该商标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进行了真实、合法、有效的商业使用,商标局会作出驳回撤三申请的决定 。
例如,甲公司注册了 “A” 商标用于服装销售领域,乙公司以连续三年未使用为由对 “A” 商标提出撤三申请。甲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了这三年完整的服装销售合同、带有 “A” 商标的销售发票、线上线下广告投放合同及相应广告截图、参加服装展会的参展合同和展位照片等证据,充分证明了 “A” 商标在服装销售中持续使用,那么商标局会驳回乙公司的撤三申请,“A” 商标继续有效,甲公司仍拥有该商标的专用权 。
部分撤销:当商标注册人提交的使用证据,仅能证明在核定使用的部分商品或服务上进行了真实有效的使用,而对于其他部分商品或服务,无法提供有效使用证据时,商标局会作出部分撤销商标注册的决定。
例如,丙公司注册的 “B” 商标,核定使用范围包括第 25 类的服装、鞋、帽三类商品。丁公司对 “B” 商标提出撤三申请后,丙公司提供的证据仅能证明在服装商品上使用了 “B” 商标,对于鞋和帽商品无法提供有效使用证据,那么商标局会裁定撤销 “B” 商标在鞋、帽商品上的注册,仅保留在服装商品上的商标专用权 。
撤销注册:要是商标注册人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商标使用证据材料,或者提交的证据材料经审查后,被认定无效,无法证明商标在规定的三年期间进行了真实、有效的商业使用,同时也不存在不使用的正当理由,商标局将作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决定 。
比如,戊公司的 “C” 商标被己公司提出撤三申请,戊公司由于疏忽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使用证据,或者提交的证据存在造假、与商标使用无关等无效情形,也没有不使用的正当理由,那么商标局会裁定撤销 “C” 商标注册,戊公司失去该商标的专用权,该商标进入公有领域,其他人可依规申请注册 。
撤三答辩方(商标注册人)视角
时间线:从收到通知书-准备答辩(关键)-收到裁定书 大约需要3至4个月。
不答辩/不提交证据: 如果注册人未在2个月内提交任何证据或说明,视为放弃答辩权利,商标局通常将直接撤销该注册商标。
①收到通知书:以收到文件的时间戳开始2个月答辩期起算
②撤三答辩方(商标注册人)行动 - 答辩期:提交使用证据: 收集、整理并提交能够证明在指定三年期间、在核定商品/服务上真实、合法、有效的商业使用证据(如销售合同、发票、广告宣传资料、产品包装照片、参展证明等)。
在举证过程中,放弃无效证据,组织有效证据是一项既专业又琐碎的工作,除了上述的举证四大底层逻辑以外,我们把常见的证据类型都进行了列举,但实务中并不需要所有类型的证据都收集提交,只要能证明自己“带有撤销商标的商品或服务在商业活动中存在交易”即可,也就是说,“我在靠这个商标赚钱”。
商品类证据可以从以下方面收集:
1.销售合同/订单:
a.体现商标名称、具体商品名称(与注册项目对应)、签约时间(在三年期内)、交易双方信息、合同金额。
b.关键点:合同实际履行了(有相应的发票、付款凭证等履行证据佐证).
2.发票:
a.体现商标名称、具体商品名称、销售时间(在三年期内)、销售方(商标注册人或许可使用人)、购买方、金额。
b.关键点:发票是证明交易真实发生的强有力证据。
3.付款凭证:
a.银行转账记录、收款收据等,与合同/发票对应,证明交易完成。4.产品照片/实物:
a.清晰显示商标在产品本身、包装、标签、说明书等上的实际使用状态。
b.关键点:照片需能清晰辨认商标标识和商品特征,最好有时间戳(或结合其他证据证明时间)。
5.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实物或照片:同上,重点体现商标。
6.物流单据/货运单:体现商品名称(最好含商标)、收发时间、收发方信息,佐证销售合同的履行和商品流通。
7.广告宣传材料:
a.线上:网站截图(含网址和时间)、电商平台店铺页面截图(含店铺名、商品展示、成交记录/评价-注意隐私)、社交媒体推广(公众号、微博等官方账号发布,含发布时间)、网络广告投放合同及截图/报告。
b.线下:宣传册、海报、展会照片(含展会信息、时间)、报刊杂志广告(原件或清晰复印件)、户外广告照片。
c.关键点:广告内容需清晰展示商标和推广的具体商品(与被撤项目对应),并明确显示发布时间(在三年期内)。
8. 媒体报道:客观的第三方报道提及商标和商品的使用情况(含时间)。
9. 荣誉/认证证书:如果商品获得奖项或认证,证书中体现商标和商品名称、时间。10.企业内部证据(辅助性,需结合外部证据):
a. 产品设计稿、生产记录、质检报告(需体现商标和商品)、内部销售统计报表(需结合外部合同发票)。注意:单纯内部证据证明力较弱。
这里是把所有的证据类型都列出来,但是如果第1、2、3或4项已经很充分了,则其它的证据不必再准备。
服务类证据可以从以下方面收集:
1.服务合同/协议:体现商标名称、具体服务项目(与注册项目对应)、签约时间(在三年期内)、服务提供方(商标注册人或许可使用人)、客户信息。
2.服务履行证据:
a.服务成果文件(如设计稿、策划案、报告等-需体现商标)。
b.服务现场照片/视频(如培训、活动、装修效果-需体现商标标识)。
c.客户确认/验收单(含商标、服务项目、时间).
3.发票:体现商标名称、具体服务项目、开票时间(在三年期内)、服务提供方、客户信息、金额。
4.付款凭证:同商品商标。
5.广告宣传材料:
a.线上/线下广告(内容需清晰展示商标和推广的具体服务项目,含发布时间)。
b.服务场所照片(招牌、装潢、宣传物料等显著位置使用商标)。
6.网站/APP截图:在提供服务或宣传服务的页面上显著使用商标(含时间信息)。
7.媒体报道:客观的第三方报道提及商标和服务的提供情况(含时间)。
8.服务成果:根据服务的类型,如果能展示服务成果,且能含有时间的证据可提供。
服务商标的证据最好是提供1、2、3或4、8,这几项充分了,则其它类型证据可不再提供。
说明正当理由: 如确实未使用,需提供不可归责于注册人的正当理由(如不可抗力、政府政策限制、破产清算等)的证明材料。
③收到裁定书:裁定生效,如果不服需要在收到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商评委申请复审。
后续程序
时间线:任何一方对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之日起15日内发起复审程序,对复审决定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审决定之日起30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撤销复审程序
复审申请人:获知答辩内容,若是撤销方,会收到注册人提交的证据副本,可行使质证权利,在指定期内提交质证意见。
商评委:将注册人证据或撤销方复审理由转交对方,并接受质证或答辩意见,重新做出复审决定。
撤销复审行政诉讼
任何一方不服撤销复审决定,均可在收到撤销复审决定起的30天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针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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